图书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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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 名:《中国海事案例裁判要旨通纂》 (卷一至卷五)
- I S B N :978-7-301-27514-6
- 出 版 社:北京大学出版社
- 出版日期:2017-04-17
- 开 本:16开
- 字 数:4038千字
- 页 码:3136页
- 定 价:¥198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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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《中国海事案例裁判要旨通纂》(卷一至卷五)精选598个典型海事案例、提炼1030条法官裁判要旨。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,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、海法研究院组织编写,并由我国著名海事法专家司玉琢教授、关正义教授和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法官担任主编,分为海事卷、船舶船员卷、海上保险卷、海上货物运输卷(上下册)和综合卷五卷,另附赠目录卷。 其旨在将我国从1984年海事法院成立以来所有海事海商案件系统地、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,精心筛选具有典型、代表意义的案件,并对其争议焦点和裁判要旨予以归纳总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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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海事案例裁判要旨通纂》(卷一至卷五)精选598个典型海事案例、提炼1030条法官裁判要旨。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,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、海法研究院组织编写,并由我国著名海事法专家司玉琢教授、关正义教授和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彦君法官担任主编,分为海事卷、船舶船员卷、海上保险卷、海上货物运输卷(上下册)和综合卷五卷,另附赠目录卷。 其旨在将我国从1984年海事法院成立以来所有海事海商案件系统地、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,精心筛选具有典型、代表意义的案件,并对其争议焦点和裁判要旨予以归纳总结。
书摘
贺荣(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)
为了适应海上运输和对外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,1984年11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》,设立了大连、天津、青岛、上海、武汉、广州六家海事法院。之后,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,先后于海口、厦门、宁波、北海增设四家海事法院。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,各海事法院根据自身情况,先后设立了包括三沙法庭在内的39个派出法庭,辐射范围涵盖北起黑龙江南至南海诸岛由我国管辖的全部港口、水域和岛礁。截至2014年年底,全国10家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海事案件247 761件,审结执结237 857件,结案标的额人民币1 460多亿元;其中审结执结涉外、涉港澳台海事案件66 564件,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设立海事审判机构最多、受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。
经过30多年海事司法实践,我国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事司法经验,这是我国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,保障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基础。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,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、裁判文书公开、执行信息公开,以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、信赖和监督。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,如何将浩如烟海的裁判文书进行收集、分类、整理以及提炼,以方便公众查询,成为今后改进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的重要课题。北京大学出版社组织编撰的这套《中国海事案例裁判要旨通纂》,对598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海事案件进行分类整理,并归纳裁判要旨,这对于总结我国海事司法实践经验,推动海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具有积极意义。搜集整理30多年的海事案例工程浩大,编者遇到了很多困难,案例的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。编者采用案例非常注重典型意义,但有些案件的裁判观点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,目前已经有所改变;有些观点还存在分歧。法律是稳定的,但不是一成不变。对于法律观点的争论永远存在,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。广大读者正是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慎思明辨,才能全面地了解我国海事审判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程。
案例的编撰是一个长期系统的过程,但我们已经迈出了艰难的一步,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在此,我谨对《中国海事案例裁判要旨通纂》的面世表示祝贺,也希望这一工作持之以恒,形成精品,成为我国海事司法实践和海事法律理论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。
2016年10月16日
作者简介
主编:
司玉琢
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国际海事委员会(CMI)提名委员会委员,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、中国海商法协会顾问,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,中国香港城市大学、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客座教授,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顾问,武汉大学、吉林大学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。长期从事海商法教学和科研工作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》主要起草人之一,《中国海商法研究》主编。
王彦君
198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,2001年获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。先后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、英国伦敦大学进修国际商法,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涉外商事及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多年,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原副庭长(正厅级)、一级高级法官。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、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、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。组织了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及海上保险合同、无正本提单放货、船舶碰撞、海事赔偿责任限制、油污民事赔偿责任、货运代理、船舶扣押与拍卖等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。此外,还作为中方专家组成员,参加了1974年《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》《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》等国际条约草案的谈判工作。
关正义
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,1998年和2005年分别获得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。原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(正厅级),大连海事法院常务副院长;现任大连海事大学特聘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辽宁省海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。曾获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和首届辽宁省中青年法律专家称号。著有《民法视野中的海商法制度》《扣押船舶法律制度研究》,编著《英汉海事词典》《海事诉讼文书样本与范例》等作品。发表《海事法与海商法的联系与区别——兼论海商法学的建立与发展》《论海事强制令的独立属性与功能》《对港口货物保管合同中的物权转移与代替交付的认识》《建立我国民事诉讼禁令制度的思考》等数十篇学术论文。
执行主编:
侯 伟 海事卷执行主编。1977年生,湖北安陆人,法学博士,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。1998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武汉海事法院工作,先后从事书记员、审判员工作,历任立案监督庭负责人、南京法庭副庭长、宜昌法庭副庭长,审理了多起重大疑难海事海商案件。在国内外发表多篇学术论文,在法国出版专著一部,主持或参加中国法学会、中国海商法协会多个重大课题,担任法国SCAPEL海商法、运输法杂志编委会成员,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大会发言。
李晓枫 船舶船员卷执行主编。1982年生,山东烟台人,法学博士,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法律顾问。2000年至2007年于大连海事大学攻读海商法,2007年硕士毕业考入宁波海事法院,先后分配至舟山庭、海商庭从事审判工作,主审数百起海事、海商纠纷。2011年年底担任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控制部法律顾问,2013年5月调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法律部。在职期间攻读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法学博士,取得博士学位。在《法学杂志》《法律适用》《国际经济法学刊》《中国海商法研究》等CSSCI刊物、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。
张 虎 海上保险卷执行主编。1984年生,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、博士后,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,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曾任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外法务经理、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。主持部级项目4项,在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法学杂志》等核心刊物发表文章20余篇。
陈敬根 海上货物运输卷执行主编。1973年生,法学博士,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副编审,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副秘书长,《产权法治研究》编辑部主任;上海研究院副研究员;中国行为法学会粤港澳台联络处副秘书长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理事,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,上海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理事、航空法研究会理事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、省部级项目7项。发表学术论文26篇。
张 波 综合卷执行主编。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学士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、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硕士,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副庭长。审理海事海商案件逾千件;多次获得嘉奖、荣立个人二三等功,被评为山东省法院先进个人、山东省直机关优秀党员;撰写的裁判文书、调研报告获山东省法院一等奖,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一带一路”典型案例;撰写的论文获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2016年年会一等奖;在《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》《山东审判》《海大法律评论》等发表多篇文章;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访问多国法院与国际组织。
编 委(以姓氏笔画为序)
付本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
邬先江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
许绍田 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
许俊强 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庭长
孙 光 大连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
李守芹 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
初北平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
荚振坤 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
钟 莉 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
侯树杰 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
黄伟青 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
常中彦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
简万成 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